申请执行人在拍卖中是否要先行垫付评估费?

浦江律师 2025-04-10
申请执行人在拍卖中通常需先行垫付评估费。依据《相关执行规定》,若双方不能共同选定评估公司,法院会摇号选择,评估费由申请执行人垫付,后由被执行人承担。不及时垫付可能影响拍卖进程及债权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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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是常见方式。双方可协商选定评估公司,如不能协商,则由法院摇号选择。选择时应考虑评估机构的资质与信誉,确保评估公正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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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垫付。具体操作:1.尝试与原被告协商选定评估公司;2.协商不成,由法院摇号选择评估机构;3.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,保留好相关凭证;4.拍卖完成后,从执行款中扣除评估费,由被执行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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